發布日期:2026-05-1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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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和《浙江省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規程》(浙民民〔2014〕142號)等有關要求,決定開展2026年度全市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1.登記成立滿2年且未參加過社會組織評估的;
2.評估等級有效期滿后申請復評的;
3.評估等級有效期開始時間起滿2年申請晉級評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估機構不予評估:
1.未參加上年度年檢或年報的;
2.上年度年檢不合格(慈善組織未年報)或者連續2年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受到有關政府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4.近三年內社會組織理事長(會長)、秘書長(執行機構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和黨組織書記等社會組織負責人發生與所在社會組織相關聯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
5.近三年內被列入《浙江省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黑名單管理范圍的;
6.正在被有關政府部門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7.諸暨市社會組織黨建云評分低于65分的;
8.其他不符合評估條件的。
二、評估申報
社會組織按照所屬類別填寫《諸暨市社會組織評估申報表(2026年)》,(見附件1)即日起將申報表報送至市民政局行政審批和社會組織管理科進行評估資格審核。由于參評名額有限,將按照報名先后排序,額滿為止。
資格審核通過后,市民政局將對參評的社會組織進行公布,并將提前15日向所參評的社會組織告知第三方機構現場評估的時間。請符合參評條件的社會組織按照附件2(掃描二維碼即可查看)、附件3及附件4中各類別評估指標的要求進行自評,并認真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供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現場評估。
三、相關要求
1.社會組織現場評估將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所需經費由市民政局承擔,不向社會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2.評估流程按照《浙江省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規程》進行。
3.請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高度重視和關注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并按相關要求對所屬社會組織參加評估給予支持和配合。
4.各社會組織應充分認識開展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站位,擺正態度,認真準備,做好參評工作,為高質量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工作基礎。
四、聯系方式
郵箱:zhujishzz@163.com
聯系人:金榮臻
聯系電話:0575-80727169
聯系地址:諸暨市濱江南路11號建設大廈415辦公室
? ? ? ? ??2.2026年度評估目錄.docx
? ? ? ? ??3.樞紐支持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評估參考性指標.docx
? ? ? ? ??4.社區社會組織評估參考性指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