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水利局關于公布2026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6-03-2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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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諸暨市水利局
局機關各科室、下屬各單位:
為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研究,編制了《2026年諸暨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
二、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及時將決策過程和決策實施中的文件資料整理歸檔,實現決策程序全過程記錄。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調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承辦科室(單位)應報局黨組同意后調整。
附件:
2026年諸暨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 | 承辦單位 | 承辦時間 | 實施計劃 | 決策主體 | 法律政策依據 |
1 | 《諸暨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標準化工作指南》 | 諸暨市水利局 | 2026年1月-2026年8月 | 2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4月底前征求相關部門及局相關科室意見,形成征求意見稿; 6月底前開展專家論證/風險評估,根據論證/評估結果進一步修改,形成論證稿; 7月底前提交合法性審查,形成文件審議稿并提交局黨組會議審議; 8月底前決策正式公布。 | 諸暨市水利局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公布,第714號修訂) 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52號) 《關于進一步明確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事權劃分的意見》(浙水建〔2016〕33號) 浙江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標準化工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