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圖文解讀】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暨市水庫移民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文字解讀】
一、制定背景
自《諸暨市水庫移民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實施管理規定(修訂)》(諸民〔2022〕49號)文件施行以來,我市移民后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為進一步優化項目結構、分配機制和保障舉措,更好地促進和保障移民資金效益和移民增收,結合我市移民分布現狀,制定了本《實施細則》。
二、制定依據
1.《國務院關于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見》(國發〔2006〕17號)
2.《浙江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水庫移民項目資金扶持管理辦法>的通知》(浙民移〔2020〕112號)
3.《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民政廳關于加強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財社〔2021〕33號)
4.《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社〔2024〕56號)
三、意見征集情況
2026年1月19日至2月19日,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期內未收到相關意見建議。
四、政策要點梳理
(一)?項目如何分類?
對比項 | 一般項目 | 重點項目 |
含義 | 主要包括移民可受益的生產開發、基礎設施、生態環保、技能培訓等項目 | 有利于發展特色產業、增加移民收入、加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人居環境的項目 |
投資門檻 | 無明確下限 | 總投資不低于800萬元 |
補助力度 | 單個項目補助一般不超過100萬元。最終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結算審計價 | 補助不超過項目招標合同價的90% |
評審主體 | 鎮鄉(街道)?負責評審,市民政局審核 | 市民政局組織評審,可請專家參與 |
撥付方式 | 竣工驗收后撥付90%,審計通過后撥付剩余10% | 可按工程進度分期撥付進度款,進度款總額不超過補助總額的90%,竣工驗收后撥付剩余10% |
(二)資金如何分配?
類別 | 鎮鄉(街道)移民人數 | 分配資金額度 |
A類 | 移民人口3000人以上 | 不超過250萬元 |
B類 | 移民人口1000人至3000人 | 不超過200萬元 |
C類 | 移民人口300人至1000人 | 不超過150萬元 |
D類 | 移民人口300人以下 | 不超過100萬元 |
1.“降檔”條款
如果一個鎮鄉(街道)出現以下任一情形,下一年度的資金額度將降低一檔執行(比如從B類降到C類),為期一年(D類若出現以下情形的,則下一年不安排資金):
·未按照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項目申報的
·申報的項目因謀劃質量不高、前期工作不充分等原因,經市民政局現場踏勘后未予通過,致使申報任務未完成的
·列入儲備計劃的項目,三個月內無實質性進展的
2.重點項目的“擇優”機制
全市每年只在移民1000人以上的鎮鄉(街道)中,擇優選擇1-2個重點項目。這意味著:項目質量要高、帶動能力要強、前期準備要充分。
五、實施時間
本《實施細則》自2026年5月31日起施行。原《諸暨市水庫移民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實施管理規定(修訂)》(諸民〔2022〕49號)同時廢止。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諸暨市民政局
解讀人:孫一江(諸暨市民政局黨組書記 局長) ?
洪一爆 (諸暨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聯系方式:0575-87398137
【圖文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