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4-2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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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打造“放心消費在諸暨”的良好環境,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社會監督,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強化社會化消費維權共治網絡建設,根據《浙江省全面開展消費投訴公示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現對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6年第一季度(統計區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處理的消費投訴情況進行公示。
一、概況
2026年第一季度,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辦理消費投訴舉報4949件,其中投訴3650件,占投訴舉報總量的74%;舉報1299件,占投訴舉報總量的26%;商品類投訴2830件,占投訴總量的78%;服務類投訴820件,占投訴總量的22%;投訴調解成功2166件,成功率59%;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2.43萬元。
二、投訴數據統計
受理投訴的基本情況見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費投訴處理情況
受理投訴數量(件) | 挽回經濟損失(萬元) |
3650 | 82.43 |
表二、消費投訴大類
投訴類別 | 數量(件) | 占總投訴的% |
商品類 | 2830 | 78% |
服務類 | 820 | 22% |
表三、商品類消費投訴
投訴類別 | 數量(件) |
交通工具 | 56 |
通訊產品 | 56 |
家用電器 | 70 |
食品 | 645 |
保健品 | 9 |
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 | 68 |
服裝鞋帽、日用百貨 | 1135 |
裝修建材 | 73 |
其他 | 718 |
表四、服務類消費投訴
投訴類別 | 數量(件) |
餐飲、住宿服務 | 301 |
美容、美發服務 | 40 |
衣物洗滌、染色服務 | 33 |
修理服務 | 25 |
設計、裝修服務 | 21 |
租賃、旅游服務 | 8 |
文化娛樂服務 | 163 |
其他 | 229 |
三、投訴數據分析
本季度消費投訴數據反映出的問題類型較為集中,商品類投訴以服裝鞋帽、日用百貨及食品類為主,服務類投訴則集中于餐飲住宿及文化娛樂領域。具體情況分析如下:
(一)商品類投訴分析
商品類投訴共2830件,占投訴總量的78%。其中:
服裝鞋帽、日用百貨類投訴1135件,占商品類投訴量的40%。主要問題包括:
宣傳與實際不符:部分經營者通過夸大宣傳、虛假標注材質等方式誤導消費者;
產品質量問題:如做工粗糙、面料褪色、起球、存在明顯瑕疵等;
售后服務不到位:退換貨流程繁瑣、拒絕履行“三包”責任;
價格波動較大:促銷活動中存在先漲后降、價格不透明等現象。
食品類投訴645件,占商品類投訴量的23%。問題主要集中在:
食品質量問題:如食材不新鮮、以次充好、存在異物;
標簽標識不規范:未按規定標注生產日期、成分表、保質期等信息;
包裝問題:部分商品存在過度包裝現象;
價格爭議:個別經營者定價偏高或未明碼標價。
裝修建材類投訴73件,占商品類投訴量的3%。反映較為集中的問題包括:
價格不透明:虛假折扣、報價與實際結算差異較大;
產品質量問題:材料規格不符、存在瑕疵或不符合環保標準;
裝修服務糾紛:施工質量不達標、工期延誤、效果與約定不符。
(二)服務類投訴分析
服務類投訴共820件,占投訴總量的22%。其中:
餐飲、住宿服務類投訴301件,占服務類投訴量的37%。主要問題表現為:
價格與收費問題:未明碼標價、結算價格與標示價格不符;
食品安全問題:食品中混有異物、食材不新鮮、衛生條件不達標;
服務質量問題:服務人員態度不佳、未按約定提供服務;
住宿服務糾紛:實際住宿環境與宣傳不符、虛假宣傳、擅自取消訂單。
文化娛樂服務類投訴163件,占服務類投訴量的20%。投訴主要涉及:
票價及收費問題:價格調整幅度較大、未提前公示;
退票規則不明確:退票難、設置不合理門檻;
消費限制:KTV等場所存在“謝絕自帶酒水”、捆綁消費等現象。
美容、美發服務類投訴40件,占服務類投訴量的5%。反映的主要問題包括:
價格虛高:服務項目未明碼標價、收費與實際服務內容不符;
服務質量問題:未按消費者需求提供服務、技術操作不當;
服務態度問題:對消費者訴求回應不及時、處理方式簡單。
(三)綜合分析
從投訴數據來看,商品類投訴中,日用百貨及食品類仍是消費者關注的重點領域,反映出部分經營者在產品質量、宣傳規范及售后服務方面仍存在不足。服務類投訴中,餐飲住宿和文化娛樂領域矛盾較為突出,主要集中在價格透明度、服務質量及消費規則設置等方面。
說明:1、上述為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諸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全市各鎮鄉(街道)受理的消費投訴數據,不包括消費者向企業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投訴;2、上述公示數據不得用作廣告宣傳,不得作為消費滿意度等相關排名的唯一依據。
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O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